宜宾学院2021级新生:
录取通知书既是录取和报道的依据,又是办理其它诸多手续的重要材料,请同学们务必妥善保管。如果确有遗失,或其它原因没有得到录取通知书(确定被我校录取),请开校报道时(9月15-16日)学生本人持身份证先到学生处招生办公室(博雅楼B座201-1)重新办理录取通知书。
特此说明
宜宾学院学生处招生办公室
2021年8月24日